冷熱沖擊試驗箱的試驗條件及目的
更新更新時間:2021-02-22 點擊次數:1033次
一、試驗目的
冷熱沖擊試驗箱可用于考核產品對周圍環境溫度急劇變化的適應性,是裝備設計定型的鑒定試驗和批產階段的例行試驗中*的試驗,在有些情況下也可以用于環境應力篩選。可以說冷熱沖擊試驗箱在驗證和提高裝備的環境適應性方面應用的頻度僅次于振動與高低溫試驗箱。
試驗目的是確定設備(產品)在周圍大氣溫度急劇變化時的適應性。
二、試驗條件
2.1 試驗溫度:高溫為70℃;低溫為-55℃。
2.2 試驗溫度保持時間:1h或者直至試驗樣品達到溫度穩定,以時間長者為準。
2.3 轉換時間:不大于5min。
2.4 循環次數:3次。
三、對試驗箱(室)的要求
本標準應用冷熱沖擊試驗箱(室)或采用高溫試驗箱(室)和低溫試驗箱(室)進行冷熱沖擊試驗,以提供試驗樣品經受周圍空氣溫度急劇發生變化的環境溫度。
3.1 高溫試驗箱(室)的要求,應符合GJB150.3-86《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 高溫試驗》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
3.2 低溫試驗箱(室)的要求,應符合GJB150.4-86《軍用設備環境試驗方法 低溫試驗》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
3.3 冷熱沖擊試驗箱(室)提供高溫試驗部分和低溫試驗部分,應分別符合GJB150.3-86和GJB150.4-86的第3章各條所規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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